10月15日,中央选举管理委员会向国会提出了有关在外国民国内选举投票权的《政治关系法》的修正意见。根据当天提出的修正意见,不仅是暂时在海外滞留人员而且还包括拥有外国永久居住权的在外国民,在韩国国内举行的总统选举和国会总选(地方区、比例代表)中都能进行投票。不过,选举管理委员会把外国公民排除在保障投票权的对象之外。另外,在外国民也不能参与选举中国会议员的再选、补选和地方选举。外交通商部在去年发表的《在外同胞现况》的报告中表示现今的在外国民有300多万。据选举委员会推算,其中19岁以上能拥有投票权的在外国民达240多万人。然而朝野之间针对选举委员会的修正意见的冲突可想而知。大国家党代言人车明进说道:“虽然在有些制度上的完善十分必要,但在保证在外国民主权行使的层面上来看,我们会肯定性的接受该意见。” 查看其它新闻 版权归 © 韩国最大的传媒机构《中央日报》中文网所有,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随意转载、复制和散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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