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当局前一天共派出15名调查人员到首尔江南区A公司等四个地方,以及京畿道盆塘市的S公司和龙仁市的H公司处,没收了这些公司运营的网络硬盘服务器、会计账簿和电子邮件。并且为了了解各个公司和文件上传者如何分配电影和软件非法下载的收益,还对收入情况数据库进行了确认。这次调查是在接受了上个月46个电影公司和国内外13个软件制作公司以网络硬盘企业为对象的著作权侵权的呈递书之后进行的。成为调查对象的6个公司据说是业界销售量15名以内的公司。
相关检察官表示:“在上次搜查中虽然处罚了8个大型网络硬件企业,但排名第9以后的企业没被处罚,它们成为了电影和软件非法销售的温床。”他表示,“到年末为止围绕门户网站和网络硬盘两个中心进行搜查,到年末为止彻底根除著作权侵权事件。”
据著作权保护中心的资料,去年在网络硬盘·文件共有(P2P)网站非法流通的电影文件达到了73万5000个。在这些网站上流通的非法复制的音乐文件也达到了714万曲。
检察当局正在通过对Naver和Daum的网站进行搜查取得的准确的计算材料,找出进行非法销售音源资料的博客和网上商店。并将以对其中大量流通非法音源资料的博客和网上商店的业主给予刑事处罚为方针。对Naver和Daum的网站,在事前不设置过滤系统预防非法流通是否构成协助侵权正在研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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