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在7月25日曾提议,希望双方在7月29日就金刚山地区内韩方当局和企业的财产处置和观光问题举行当局间的会谈,但朝方坚持韩方带企业家一同前往才能举会谈,拒绝了韩方的提议。朝方的通知文是韩国统一部在7月29日上午10时再次敦促召开当局会谈后发来的。
特区指导局给投资金刚山的韩企发送的另一封通知文中称“法律处理的期限是三周,在此期限内,韩企可以以单独的方式来金刚山进行商议”,未能前来协商的企业将被看做是放弃了财产权,并将依照《特区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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