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市长透露“地方自治团体长的权力过大,各种诱惑接连不断,几乎每天都做出金额为数十亿数百亿的裁决,批准项目以何种方式、交给何人来完成,以此决定谁是受益者”。在城南市,以被判7年徒刑的前市长李大叶(音)为代表,3名历届民选市长全都因涉嫌收受贿赂而被拘捕。地方自治团体长掌握着地区开发项目的许可权及人事权,其权力非常之大,甚至被成为是地区的“小总统”。在这样的情况下极容易发生专权和腐败。第四届民选(2006~2010年)产生的230名市·郡·区基层团体官员中,有101名因各种腐败行为被起诉,所占比重为43.9%。
2010年7月第五届民选产生的地方自治团体长上任时大呼要铲除腐败,清廉从政。但与城南市一样,与过去不同只能是“希望”而已。不能说因为在办公室安装闭路电视就能阻止行贿事件的发生。我们无数次目击了在另外的地方私下交易的事实。行贿的根本前提是所得将远远高于行贿数额,而这势必会浪费国民所纳的税金。
城南市李市长介绍了有人试图行贿但未果的事例,然而他却没有告发,这是不正确的。根据宪法,凡与公务员约定将给与贿赂或表达了将给与贿赂的意思就应被依法认定为行贿罪。李市长裁断司法领域也是不正确的行为,而错过了罚一儆百的机会实在可惜。然而绝不能将城南市市长办公室安装闭路电视一事当作“作秀”,应当评价为在无法处理权力的情况下抵制诱惑的行为。希望此事能成为强调清廉从政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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