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党民主党认为国政监察的对象应该包括总统的女婿与侄子、总统夫人的表姐、大国家党的两名最高委员以及前任与现任议员等证人。民主党表示:“这些人涉嫌权力型非法行为,应该根据关联法在没有干涉诉讼程序的前提下,可以让他们作为证人接受传唤。”但是,没有搜查权以及证据搜查能力的国会传唤这些人来调查什么呢?与他们相关的事件,检察方面正在进行搜查。由检察方面来执行搜查任务是正确的。由于大国家党在国会中的议席超过半数,因此不可能通过议案将这些人列为证人。但是国政监察按照现在这种方式进行下去的话,又会由于政治的影响而再次偏离对于政策进行监察的本来目的。
与证人同等重要的是资料。立法部门如果想要了解行政部门的真实状况必须及时获取必要的资料。但是行政部门往往在提供的资料中除去国会议员们需要的核心资料,或者提供虚假的资料,又或者以这样那样的理由干脆不提供资料。根据《关于在国会证言、鉴证的相关法律》,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提供资料,可以处以3年以下服刑或者1000万韩元以下的罚款。但是近年来虽然有人因拒绝出庭作证而被告发,但是至今几乎没有人因为没有提交资料而被告发的。当然,可能妨碍行政部门工作的过度的关于提交资料的要求也是一个问题。对于恰当的提交资料的要求,行政部门有义务诚实地进行配合。我们期望执政党和在野党与行政部门之间能够以史无前例的觉悟,一起完成一次成功的“政策性国政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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