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联合国决议案实际上授予多国部队对利比亚的军事打击权利
상태바
联合国决议案实际上授予多国部队对利比亚的军事打击权利
  • 郑耕民 驻纽约记者,许振 记者
  • 上传 2011.03.21 10:17
  • 参与互动 0
分享该报道至

3月18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的关于利比亚问题第1973号决议案被认为是联合国所能采取的最强有力的军事措施。

由29个条款构成的1973号决议案决定在利比亚全境设立“禁飞区”(第6~12项),剥夺利比亚政府军的制空权。该决议案还表示“为保护平民,联合国成员国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第4项)。据《华尔街日报(WSJ)》报道,该条款是美国总统奥巴马所提议的。

虽然在采取军事措施之前事先通知了联合国与阿拉伯联盟(AL)的事务总长,并请求协助,但这实际上是为多国部队无限制地打击利比亚政府军开辟了道路。但是,必须确保外国军队不得以任何形式占领利比亚领土,所以排除了投入陆军的可能性。

过去,联合国也有多次采取军事干预的行为。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1950年的韩国战争和1991年的海湾战争。然而,与韩国战争和海湾战争不同的是,利比亚事态并不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战争,而是政府军与反政府军队之间的内战冲突。但是,对特定的国家内战采取迅速而强有力的军事干预措施,这在联合国史上是没有先例的。1992年波西尼亚内战时,虽然联合国也采取了设立“禁飞区”等军事干预措施,但由于是在“人种清扫”等大规模屠杀事态爆发后联合国才进行干预,当时的联合国受到了“错失良机”的指责。

有分析认为,安理会之所以向多国部队授予了无异于“空头支票”的权限,原因是利比亚的内战事态十分紧迫。反政府军的根据地班加西(Benghazi)极有可能在周末沦陷,在这种危机下,联合国没有时间按照军事措施的相关程序一步一步来。首次攻击实际上由美、英、法主导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甚至在1973号决议案规定的联合国秘书长咨询团成立之前,多国部队就已经开始了军事打击。

对此也有一部分人指出,如果进行长期的军事干预,多国部队内部的指挥系统可能会产生混乱,针对军事行动造成平民百姓伤亡的责任问题也会产生争议。

而另一方面,中国、俄罗斯等国家就多国部队对利比亚的军事打击持否定态度。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本月20日表示:“对向利进行军事打击表示遗憾。”俄罗斯外交部发言人亚历山大·卢卡舍维奇也发表声明称:“就各国急切对利比亚进行军事干预的行动表示遗憾。”
댓글삭제
삭제한 댓글은 다시 복구할 수 없습니다.
그래도 삭제하시겠습니까?
评论 0
댓글쓰기
无须注册会员快捷留言

精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