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奥运会奖牌获得者的奖金也需要纳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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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奖牌获得者的奖金也需要纳税吗?
  • 金元培 记者
  • 上传 2008.08.2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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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奥运会中摘得奖牌的选手们获得的各种奖金是不是征税的对象呢?虽然众所周知通常奖牌得主们获得的奖金不用缴纳一分税费,然而事实上并不是这样。从结论上来说的话,对国家支付的奖金可以不缴税,然而从企业获得的奖金就必须缴税。

根据现行《所得税法》施行令第18条,国家依据有关规定支付的抚恤金和奖金属于“免税的其它收入”。据规定,诺贝尔奖金和从国家机关获得的奖金都免税。

本届奥运会中,文化体育观光部和大韩体育会将支付给金牌得主5万美元(约5100万韩元),支付给银、铜牌得主各约2500万韩元、1500万韩元。这些奖金都是免税的,体育振兴公团给予奖牌得主的抚恤金和临时奖金都不用缴税。

然而从有关竞技团体或选手所属的企业获得奖金的情况就必须缴税。在游泳项目中获得金牌的朴泰桓选手将从赞助商SK Telecom得到1亿韩元、乐天七星5000万韩元、从Speedo和大韩游泳联盟各得到1亿韩元,预计共将获得3亿5000万韩元。而且对于朴泰桓选手在200米自由泳项目获得的银牌,SK Telecom和乐天七星将分别追加5000万韩元和3000万韩元等的奖金。

预计柔道选手崔敏浩、射击选手秦钟午等其他的金牌得主们也将从协会、赞助商等获得为数不少的奖金。部分选手也和经济公司签订了合约,从企业处获得赞助费。

据国税厅的有关人士称:“从竞技团体和所属企业处获得的奖金相当于‘其它收入’。明年5月综合所得税申报的时候,应和其它收入一起计算并缴纳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根据金额数量决定,在8~35%之间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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