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3日 (周二)
中国上汽通过电子邮件指示泄露双龙汽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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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汽通过电子邮件指示泄露双龙汽车技术
  • 朴由美•李承宁 记者
  • 上传 2009.11.12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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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检察机关在调查中证实,中国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AIC)通过电子邮件指示外派双龙汽车的中国人副所长泄露技术。

11日,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高端犯罪调查一部以将柴油混合动力汽车技术泄露给上汽的嫌疑(泄露商业秘密等),向双龙综合技术研究所常务李某(49岁)等七名研究员提起不拘留起诉。要求他们泄露技术的双龙汽车综合技术研究所前副所长——中国人J也因同样的嫌疑被暂缓起诉。

据检察机关透露,双龙汽车自2004年6月开始与德国FEV公司共同着手开发柴油混合动力汽车的中央控制装置(HCU)技术。当时,双龙汽车从韩国政府得到了56亿韩元的援助。2007年,该技术被韩国产业技术保护委员会评定为国家核心技术。

检察机关的调查结果证实,2006年7月13日,上汽混合动力汽车开发组长向J发送了一封“今年年底为止要结束,但没有时间。请帮忙”内容的邮件。J将该电子邮件转发给李常务,并指示泄露相关技术。李常务则指示职员以公司正式回函的名义向FEV公司发送了一封“向上汽公司提供相关信息”的电子邮件。检察机关表示,在此之后,含有HCU核心技术的报告书被传达给了上汽公司。

此外,2007年6月,李常务等人还将双龙汽车的“享御(KYRON)”柴油发动机和变速器技术资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了上汽。检察机关还证实:2005年,李常务等人通过现代汽车的合作企业拿到了混合动力车专用线路图,并将其活用于图纸制作之中。在此过程中,并没有通过理事会决议或是向政府机关进行汇报。李常务等人是考虑到上汽是双龙汽车的最大股东才泄露技术的,但并未从中谋取经济利益。

高端犯罪搜查一部部长韩璨湜表示:“即便是通过股份收购的合法兼并和收购(M&A)的流程,在独立法人存在的情况下,如果不通过技术转让、许可签约等形式而非法擅自转让技术,这种行为仍构成犯罪。”

对此,双龙汽车表示:“并未助长或试图进行故意违反国家利益的非法泄露技术行为,而且相关技术的技术水平、价值并不高。”

此次调查始于2007年1月国家情报院的情报,两年多之后才算终结。考虑到与中国外交和贸易上可能产生的摩擦,推迟了相关起诉。核心人物——中国人J在韩国国内接受了调查,但自从今年1月回中国后,就以接受治疗为由未返回韩国。2005年1月,上汽集团成为双龙汽车的最大股东,但今年1月申请了法庭管理,事实上上汽已经撤出了双龙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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