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5日 (周四)
状告20亿韩元高尔夫骗局反因参赌被判罚款
상태바
状告20亿韩元高尔夫骗局反因参赌被判罚款
  • 崔善旭 记者
  • 上传 2009.07.29 13:45
  • 参与互动 0
分享该报道至

建筑业从业人员A某(57岁,女)2003年8月在一家百货商店高尔夫用品专区认识了B某(60岁)。B某向A某表示:“我是一位食品公司的老板,我可以教你打高尔夫球。”随后,两人开始一起出入高尔夫球场,并且建立了恋爱关系。

第二年春天,A某的高尔夫球技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B某将C某介绍给了A某,他表示:“你们来一场高尔夫比赛吧。”A某表示犹豫,而B某则说服她参加,他声称:“如果你输了钱,我可以和C某再进行一场比试。”比赛的目标确定了下来,A某53杆,C某44杆,在9个洞之内完成比赛的人可以赢得5000万至1亿韩元。而B某则进行帮助,做一些计算杆数之类的事情。最终,在2年的时间里,A某在20-30场比赛当中一共输掉了20亿韩元。

A某以涉嫌“欺诈高尔夫赌博”为由对两人提起了诉讼。但是在进行搜查之后,检察官在起诉B某与C某的同时,也对A某提起了诉讼,理由是A某涉嫌经常参加赌博。法院宣判,A某缴纳罚金500万韩元。A某对此表示不服,认为“自己只是受害者而已”。但是,28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抗诉2部驳回了她的抗诉请求。

审判部认为“从赌博游戏的规则上来看,与对手的实力没有关系,A某有可能输但是也有可能赢。而且赌博整整持续了2年,且多次进行。考虑到这两点,很难认为B某与C某涉嫌‘欺诈赌博’。”另外“像A某这样的业余高尔夫球手,由于精神以及身体状态不同,比赛具有偶然性,结果会出现巨大的差异”,“在由于偶然性而影响到胜负结果时,赌博罪的罪名成立。”

另一方面,在一审当中,由于涉嫌经常性参加赌博等罪名,B某与C某分别被判处3年以及1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由于B某曾经声称“如果借给我钱就帮你(A某)把钱赢回来”,涉嫌欺诈A某10亿韩元,因此量刑较重。
댓글삭제
삭제한 댓글은 다시 복구할 수 없습니다.
그래도 삭제하시겠습니까?
评论 0
댓글쓰기
无须注册会员快捷留言

精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