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海韩国总领事馆称:“中国法院以浙江省宁波市公安局的调查结果为根据,下达了返还89名韩国受害者339万元(约6亿4000多万元)损失金的判决。”上海总领事馆表示:“退还的诈骗损失金将通过韩国法务法人返还给受害者。”领事馆还补充称,返还金中的72万5000元将退还给11名受害者,剩余的267万元将返还给78名受害人。
宁波市公安局把2名主犯移交法院审判,去年6月2名主犯分别被判13年有期徒刑。其余从犯都得到了有罪判决。总共56名的犯人中包括41名大陆人和15名台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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