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某所贪污的15亿韩元,在股票投资中亏损了6亿韩元。为了挽回这一损失,河某每个周末都去赌马和赌赛车,花费了2~3亿韩元。何某每次购买彩票约1000万韩元,共花费了1亿韩元。
公路公社1级室长李某(51岁,被拘留),2006年2月与在庆南分公司工作的时任课长具某(46岁,被拘留)一起出游泰国3天2夜,花费了1080万韩元的“性服务”费。以此为条件,把价值1亿韩元左右的拆迁工程交付给没有许可证的企业。
知识经济部下属的政府机关韩国机械研究院的责任研究员刘某(44岁,被拘留)在从2002年5月至今的六年间,伪造购入科学机械材料的文书资料贪污了9亿4000万韩元的研究费用。其中有2亿韩元被用作了娱乐花费。
大检查厅4月开始,对于事业单位挪用国家财政收入运营的不正之风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全国21个事业单位当中的37人被提起拘留起诉,67人被提起不拘留起诉。大检察厅指出,事业单位的不正之风主要特点是,事业单位人员的酌量权过大,而内部检查系统缺位,道德松弛情况严重,一部分事业单位的工会不正之风十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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