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19日 (周二)
【时评】远程诊疗法制化不能再继续推迟了
상태바
【时评】远程诊疗法制化不能再继续推迟了
  • 中央日报
  • 上传 2022.10.04 17:06
  • 参与互动 0
分享该报道至

技术发展提前实现远程诊疗
无接触诊疗不等于非面对面诊疗
希望成立民官联合机构讨论
首尔大学医院教授 权勇镇(音)
首尔大学医院教授 权勇镇(音)

远程诊疗应该以面对面诊疗的形式进行,医患只是无接触,却并非无需面对面,这一点与电话诊疗不同。凭借当前的技术,完全可以做到通过视频、利用各种诊断设备进行面对面的远程诊疗。因此,需要将远程诊疗和不直接面对患者的非面对面诊疗区分讨论。

远程诊疗并非传统诊察模式的欠缺版本,而是随着技术发展而登场的新范式。应用新范式之前,需要对其安全性、有效性和成本效益进行检验。如果不够安全或有效,便不能面向国民推广使用。

如果成本效益不高,也不应该将其纳入健康保险(医疗服务费用)。最重要的是,医疗界需要制定一套“远程诊疗行为准则”,不能由专家们自己决定这种诊疗方式是否足够安全到应用于患者。就像驾驶执照制度一样,即便目前的相关研究还不够充分,但最重要的也是先制定出依据。

接着是平台监管问题。保健福祉部虽在今年7月发布了“远程诊疗平台企业指南”,但只是临时措施。由于尚不存在相关平台企业的注册许可或申报标准,目前甚至无法掌握相关领域的发展现状,监管规定也只能含糊不清。不对远程诊疗作出法律定义,就无法对远程诊疗平台做出定义。现在国会对远程诊疗平台问题的指责颇多,但即便是为了限制相关问题,也应该首先把远程诊疗纳入法制框架。

【插图:金智润 记者】
【插图:金智润 记者】

凭空创造出新的东西并非一件易事。尽管如此,远程诊疗已经成为大势所趋。如今的消费者即便知道家门口商店中有自己需要购买的东西也不会在下班路上拐弯前往,而是选择在回家后使用智能手机订购。因此,使用“小区有医院,不需要远程诊疗”的逻辑很难说服消费者。消费者大概率会选择远程医疗作为第一次就诊途径,只有在远程诊疗医生认为需要检查的时候才去医院。引进远程诊疗后,预计会产生超出想象的附加价值。届时不仅可以大大方便活动不便的患者,还可以在合适的时间里为不愿直接到医院就诊的患者提供诊疗服务,被诊断为重症的患者也可以在不直接前往大型医院的情况下征求二次诊疗意见。对于地方患者来说,不用到首尔就可以接受大型医院诊疗,由此还可以节约大量社会成本。

美国麻省总医院(MGH)和斯坦福大学医疗中心已经在积极宣传并提供远程二次诊疗意见服务,预计将产生超越医疗领域的跨界效果。残疾人福利设施和老人疗养设施中出现患者时,也可以迅速接受诊疗。

若想让远程诊疗更安全地落地,需要同时对国民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对于那些明知患者需要接受检查却不安排患者转诊到医院、私自为患者开具处方药的医生,需要建立一定的监督系统。而对于这种情况,患者不可能自己认识到问题,只能由医生团体自己监督。因此,政府应当更积极地把权限下放给医生团体。应制定相关程序,让患者了解选择远程诊疗的局限性,保证患者的知情自决权,因为远程诊疗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有所帮助。对于医疗事故的责任问题等,也需要社会普遍讨论达成共识。过去西方医学是随着化学的发展和药物的出现而不断发展进化,而以后医学的发展将由信息技术(IT)的发展决定。只要能够制定出合理的监管规定,我们甚至可以通过远程诊疗和由此产生的数据、利用人工智能(AI)技术的预测系统引领世界医学的发展。

当然,由于根据尚不充分,医疗界现在能接受的范围非常有限。但这不意味着应当继续推迟。我们可以从能做的部分开始积极采取行动,冷静地积累经验依据。我们需要成立一个诸如“远程诊疗依据创造团”之类的民官联合组织,这需要国会和政府作出决定,也离不开医疗界的配合。无论由谁主导,笔者都希望能够在此事上形成更积极的合作。新冠肺炎大大提前了未来到来的时间,我们已没有时间继续犹豫,历史上这种机会不会常有。

中央日报
译 | 李小敏 校 | 李佳欣 责编 | 刘尚哲 查看其它新闻
댓글삭제
삭제한 댓글은 다시 복구할 수 없습니다.
그래도 삭제하시겠습니까?
评论 0
댓글쓰기
无须注册会员快捷留言


精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