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19日 (周二)
【独家】韩拟对法人税做重大调整,对企业境外创收不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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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韩拟对法人税做重大调整,对企业境外创收不再征税
  • 世宗=郑振浩 记者
  • 上传 2022.05.16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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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拟对法人税制度进行改革,不再对企业的境外收益征收法人税。此举旨在引导企业把此前为避免在境外和国内重复纳税而留存在境外的数万亿韩元收益转移回国内。如此一来,部分企业只需在境外缴纳法人税,纳税负担将有所减轻。

5月15日韩国企划财政部表示,政府打算推进含以上内容的法人税制度改革。韩国现行税收体系采取“属人原则”,原则上企业有义务就本公司在境外分公司创造的收入向韩国政府纳税。因此,企业在向产生收入的国家纳税后,如果国内的法人税率高于境外的税率,企业还需要额外向韩国税务当局纳税。政府认为,正是为了避免重复纳税,企业才把越来越多的境外收入留存在境外。
 

因此,韩国政府正考虑把法人税体系改为“属地主义”。这种情况下,企业只需就境外收入向所在国家缴纳法人税,这样可以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从各国法人税的最高税率来看,美国为21%,比韩国(25%)低4个百分点,英国、德国、日本等主要国家的最高税率也低于韩国。因此,从“属人主义”改为“属地主义”后,在国内按照最高税率纳税的大企业对于在美国创造的收入就可以少纳4%的法人税。

韩政府期待此举能够获得三方面效果。首先,可以促使企业将保留在境外的资金转移回国内,刺激投资,将资金用于技术研发或者扩大雇佣,还有助于激发国内经济活力。交接委员会此前发布的110项国政课题中就包括“通过保留收入的分配促进资金流转”的内容。

此举还可以帮助在境外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减轻纳税负担,提升企业竞争力。有人指出,在“属人主义”原则下,在境外参与竞争的韩国企业需要承担更高纳税压力,导致竞争力降低。

另外,这样做还有助于吸引境外的跨国企业将总部设在韩国。在“属地主义”原则下,企业将总部设在韩国后,无需就韩国之外产生的收益额外缴纳税收,对企业构成了较大吸引力。首尔市立大学税务系教授金宇哲表示,“在属人主义之下,跨国企业考虑将总部设在韩国,而不选择香港、日本等其他地方的可能性根本不存在”,“虽然在改为属地主义之后,也不可能立刻吸引大量企业总部入驻韩国,或者戏剧化地突然吸引到大量投资,但属地主义是国际标准”,“国外已有例子证明这样做确实能吸引保留在境外的资金回流”。

总统职务交接委员会曾在上月向企划财政部提出将法人税税收制度改为属地主义的方案,据称企划财政部已经表态接受。

国民力量柳性杰议员办公室从国税厅拿到的资料显示,最近5年(2017~2021年)企业申报的境外保留收入总额为2.7158万亿韩元,相当于每年有5432亿韩元企业收入被留存在境外。这些是总部设在韩国的企业申报的境外分公司收益中未转移回韩国的金额。鉴于企业并无就境外保留资产进行申报的义务,税务当局也难以对此进行清查,推测企业实际留存在境外的资金可能高达数万亿韩元。

期待刺激投资、提升企业竞争力

实际上,企业境外子公司向本公司汇款的资金在会计上属于分红,2016年至2020年境外子公司的年均当期净利润为72.95亿美元(数据来自韩国进出口银行的资料),其中每年以分红形式流回国内的资金约36.63亿美元,只占一半左右。虽然包括境外法人根据需要在当地二次投资的金额,年均仍有36.2亿美元(约4.6万亿韩元)的收入未回流到国内。政府认为,即使除去企业在境外二次投资的资金,也有大量资金为规避纳税而被企业保留在境外。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成员国中,坚持使用“属人主义”纳税原则的国家只有韩国、爱尔兰、墨西哥、智利、以色列五国。不具名的韩国企划财政部官员说,“对于企业在属地主义改革前保留在境外的收入如何征税,目前正在探讨”,“是否只对境外子公司分配给国内的分红征税等,需要考虑的问题有很多”。他补充说,“最早可以将相关内容体现在打算今年向国会提交的2023年度税法修订案中”。不过,在国会占据压倒性过半席位的在野党还是个变量。鉴于共同民主党从根本上反对为大企业减税,预计相关改革很可能会遭遇挫折。

世宗=郑振浩 记者
译 | 李小敏 校 | 李霖 责编 | 刘尚哲 查看其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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