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当地时间),联合国大会下设第3委员会通过朝鲜人权决议,其中包含批判朝鲜侵害人权、呼吁合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疫情的内容。
负责人权问题的第3委员会当日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会议,在没有投票的情况下,以全体共识的方式通过了这份决议。
这是第3委员会从2005年开始连续17年通过朝鲜人权决议,决议将在下月被提交到联合国大会正式会议上审议。
由欧盟(EU)成员国主导通过的今年决议增加了呼吁COVAX等国际合作的新冠肺炎疫苗项目尽快向朝鲜提供和分发疫苗的内容。
决议中还建议联合国安理会将朝鲜人权问题提交给国际刑事法院(ICC)审判,并考虑对“最应该为人权侵害负责的人”采取附加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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