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韩国政府颁布了含有上述内容的《网络信息保护综合对策(中期综合计划)》。广播通信委员会和行政安全部、知识经济部、国家信息院等相关部门全都参与了该对策方案的制定。
综合对策方案在保证网站自觉履行相关义务的同时所制定的处罚规定,大大增强该方案的实效性。广播通信委员会网络政策官员罗铉俊披露:“网站的文章若损害了相关人的名誉,即使受害人没有要求,门户网站也应该采取临时措施(禁止阅览)。但是过去门户网站没有履行此义务,也没有处罚措施。”他还说:“网络上面信息传递速度非常快,若当事人有要求,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我们有必要将这一点法律化。”韩国政府决定大幅增加“限制性的本人确认制”适用范围。
根据今年下半年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法》从明年开始也将严格限制利用个人信息。除电子商务等法律规定的除外,严禁收集、储存、买卖居民身份证号码。必要的情况要用电子签名、个人识别号码、手机认可等等来代替。
另外,法务部长金庆汉在当日的国务会议上披露:“将会通过讨论‘网络侮辱罪’的最新司法解释等来强化对网络典型犯罪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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