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3月29日 (星期五)
韩国政府确定地域发展政策
상태바
韩国政府确定地域发展政策
  • 金映勋•曹旻槿 记者
  • 上传 2008.07.22 16:05
  • 参与互动 0
分享该报道至

对于那些从首都圈地区迁往地方或者在地方修建大规模工厂的企业和大学,韩国政府决定授予它们都市开发权和土地征收权。这为企业和大学能够自主制订开发计划提供了保障。

卢武铉政府推进的诸如新都市或产业都市之类的地域均衡发展政策,在李明博政府下仍然得到了维持。为了把新万锦[Saemangeum]建设成为“东北亚的迪拜”,韩国决定比原计划提前10年,在2020年之前完成开发工作。

韩国政府于21日在青瓦台召开的地域发展政策推进战略报告会议上确定了以上的内容。韩国政府还表示,将根据地方均衡发展的成果,分阶段解除首都圈的限制。

韩国总统李明博在当日会议上表示:“将在原则上遵守现有的各种地方均衡发展计划。”韩国政府还决定把民营化的国有企业按计划搬迁到地方的新都市。经过合并的国有企业如果无法搬迁到新都市的话,地方政府将把该土地开发为工业或旅游用地。

为了招揽企业和解决人口流入中所遇到的困难,地方对搬迁企业的法人税减免政策将截至2011年,延长了3年。起初规定为企业只有在今年年末之前入住才能在以后的7年内减免50%至100%的法人税。

韩国知识经济部产业经济室长金荣鹤表示:“要想让首都圈企业向地方搬迁,需要实质性的支援政策。政府将在税制和都市开发权上给予优惠。”把钱统一交给擅长地区开发的地方自治体,改变预算分配方式。

如今中央政府正在按照事业详细分类进行预算分配。可是从2010年开始,中央政府只制定大体方针,地方自治团体自己制定详细的使用细节。

地域开发特别账户规模从每年的7万6000亿增加到9万亿韩元。韩国政府即将讨论有关将首都圈地基和新都市开发所产生的开发利益返还给地方的方案。
댓글삭제
삭제한 댓글은 다시 복구할 수 없습니다.
그래도 삭제하시겠습니까?
评论 0
댓글쓰기
无须注册会员快捷留言

精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