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0日 (周六)
【社论】惩罚性损失赔偿制度是为削弱媒体舆论监督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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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惩罚性损失赔偿制度是为削弱媒体舆论监督职能
  • 中央日报
  • 上传 2021.02.11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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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共同民主党召开最高委员会决定把传统媒体也纳入惩罚性损失赔偿制度的适用对象,引起了争议。图为2018年7月时任正义未来党首尔市长候选人安哲秀被记者包围接受采访的景象。【图片来源:中央图库】
2月3日,共同民主党召开最高委员会决定把传统媒体也纳入惩罚性损失赔偿制度的适用对象,引起了争议。图为2018年7月时任正义未来党首尔市长候选人安哲秀被记者包围接受采访的景象。【图片来源:中央图库】

韩国共同民主党宣布,将在3月国会上处理最高可被判处3倍的惩罚性损失赔偿制度相关法案,并将传统媒体报道也纳入适用范围之内。昨日民主党召开最高委员会予以确定 “党和和媒体共同发展工作小组”将传统媒体列入法案的决定。可能在强硬派文在寅支持层的反对下,民主党改变了几天前“传统媒体不在适用范围”的立场。

民主党带包李洛渊主张,“该法案是旨在向受害者提供救济的媒体民生法律,是保护国民权利与荣誉、维护社会稳定与信任的最低保障措施”。工作小组组长兼最高委员卢雄来也表示,“该法案的目的是提高赔偿金额并对受害者提供实质性的救济方案,从而遏制损坏他人名誉的行为”。

然而,民主党一直是被指扭曲真相、炮制虚假新闻的鼻祖,可见此举纯属“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措施。而且,最近执政党将不利于政权的报道一概贬低为虚假或扭曲报道,由此可见本次立法的目的可能在于防止媒体在任期末加强对政权的监督力度。所谓的“社会稳定与信任”、“国民的权利和名誉”更是专制主义政府挂在嘴边的说辞,将民主党的“非民主性质”暴露无遗。

已经有很多人指出该法具有的问题。韩国记者协会等媒体组织批判该法是“侵害媒体表达自由和国民知情权的恶法”,就连具有进步倾向的媒体组织(媒体改革市民联合会)也表示担忧,“高层公职人员或者公共机构、企业人士很可能滥用惩罚性损失赔偿规定”。国会常任委员会审查报告中也写道,“该法与民法上的损失赔偿规定和刑事处罚规定存在重叠之处,可能会违反宪法的禁止过度处罚原则”。事实上,目前已经有媒体仲裁委员会、广播通信审议委员会等机构以及刑事检举、民法上损失赔偿等法律手段正在对媒体起到监督的作用。更何况,现在连这些机构和规定也正被诟病为政府和政治势力恶意利用的工具。

然而,民主党似乎又打算用蛮力了。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13年前的情况。当时卢武铉总统表示,“一些记者盘踞在记者室里,肆意引导新闻报道的风向”,随后他提出了“采访支持系统优化方案”。但实际上这一方案等于关闭记者室、遏制表达自由,因此遭到了强烈反对。当时曾有一些执政党人士在私下透露,“当时推进那些方案简直等于不必要的内耗”,并表示后悔不已。希望现任政府不要重蹈当年的覆辙。

文在寅总统作为卢前总统的最后一任秘书室长,目睹了这一些列的过程。文在寅总统于2017年参加总统竞选时表示,“媒体和政权应该保持健康的紧张关系,如果媒体对政权犯下的错误视而不见或进行庇护,那这能给双方带来一时之利,但长久以来积累下来的弊端终究会一次性地爆发出来”。他还称表扬党时的媒体称,“现在媒体的表现不是很好吗?多么让人欣慰”。不管是当时还是现在,媒体的本质并未发生变化,民主党应该立刻取消这一恶法的立法工作。

中央日报
译 | 宋无忧 校 | 司空宽淑 责编 | 芮荣俊 查看其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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