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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畿地方警察廳網絡搜查隊已經確定題為‘腳踢[Low Kick](用腳攻擊下半身)兒童的青少年’的視頻(照片)是3年前施暴者朋友們用手機拍攝,並有散播的嫌疑(違反有關暴力行為等處罰的相關法律),11月2日對3名高中學生進行了不拘留立案。
根據警察的調查,2006年7∼8月首爾某中學3年級學生A君(19歲,現高中3年級)等3名同學,在位於首爾松坡區家附近的游戲場采取石頭剪刀布決定輸的人采用當時很流行的格鬥中踢下身的動作‘腳踢 [Low Kick]’攻擊男童。在游戲中輸掉的A君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尾隨著正在路上行走的7∼8歲男童,用右腳猛踢男童的左大腿內側,使其仰面摔倒。
與A君一起的B, C君則用手機拍攝下當時的場面,並將視頻傳播給朋友們。後來通過messenger收到此視頻的D君(19歲,現高中3年級)在今年9月4日將其上傳到網絡上,後來就大規模散播開來。警察對散播渠道進行逆追蹤,終於找出施暴人。
京畿地方警察網絡搜查隊隊長金基棟(音)說“A君等‘無道德地無愧疚地模仿異種格鬥中的踢腳動作對兒童實施暴行。為了找樂子而將錄像散播給同學們看,這樣恐怕會產生社會問題。對受害兒童感到歉意。’並進行反省檢討。”
但是警察並沒有找到受害兒童。相關視頻在上個月27日在門戶網站和UCC網站上迅速擴散開來。
韓國中央日報中文網 http://cn.joins.com/big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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